近年來,物業服務類投訴成為消費者投訴的新熱點。3月13日,河南省消費者協會發布《全省商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調查分析報告》,這也是我省首次發布針對物業管理服務的專業調查。本次調查實際完成有效調查問卷2242個樣本,涉及全省132個商品房小區、124個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不同城市得分差異大 車輛管理問題最突出
《報告》顯示,2018年河南省物業基礎物業管理服務滿意度得分為69.2分,整體處于較低水平。不同城市之間基礎物業服務綜合評價得分差異較大。其中,漯河市基礎物業服務滿意度得分最高,為88.7分,也是唯 一達到優秀水平的城市。其次為新鄉(78.9分)和開封(76.2分),達到了良好水平。得分較低的為信陽和焦作,分別為57.1分和55.8分,洛陽以68.4分排名第11位,低于河南省平均分。
在基礎物業服務存在的問題方面,42.7%的受訪業主表示物業公司對車輛停放的管理較差,也是各類服務中滿意度得分最低的一項。此外,25.1%的業主表示當前“物業收費與服務水平不相符,收費多、服務少”。
成立業主委員會不足四成
報告還重點研究了業主委員會成立及履職情況,調查結果顯示,僅有39.1%的業主明確表示所在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有28.2%的業主明確表示未成立業主委員會,同時32.7%的業主表示不清楚自己所在的小區是否成立了業主委員會。
報告指出,針對未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小區,調查結果表明,業主自治意識薄弱和自治制度不完善是業主委員會未成立的主因。一方面,有47.9%的受訪者表示不清楚業主委員會未成立的原因所在。另一方面,24.4%的受訪者表示業主存在組織難的問題,同時還有18.4%的受訪者表示業主之間難以達成統一意見。此外,有17.2%的業主表示存在物業公司阻撓妨礙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現象。
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率過低
報告指出,物業合同對于物業管理服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督促物業公司全面履行合約、規范企業物業管理行為具有不可忽視的現實意義。
但調查結果顯示,河南省物業服務合同簽訂率低,業主的物業服務權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法律保障。在所有受訪者中,僅有27.5%的業主明確表示簽訂了物業服務合同;而33.9%的業主則明確表示沒有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還有38.6%的業主不清楚是否簽訂了合同。
從合同履行情況來看,已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的業主對基礎物業服務的評價得分為76.7分,整體表現較好。而未簽訂合同的業主對物業公司的評價得分僅為60.3分。
公共收益公示率不足四成
從信息公開內容方面來看,業主主要關注小區廣告收入、停車費收入、物業費收支情況及物業財務報告公示等方面。
但從物業公司信息公示、透明、合規情況來看,整體表現較差。僅有39%的業主明確表示物業公司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依據和標準,超四成(40.8%)的業主則明確表示未觀察到物業公司對該類信息進行公示。有21.6%的業主認為物業服務存在質價不符的現象,同時還有近一成的業主認為存在物業資金支出不合理的狀況。
另外,物業增值服務需求與水平方面,普及率較高的有償維修服務的滿意度得分則相對較低,僅為76.9分,是五類增值服務中得分最低的一項。
建議:引導業主成立委員會,提高物業維權理念
報告認為,當前我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主要存在物業基礎服務品質低、車輛停放管理能力低、業主自治能力低、物業管理規范性差等問題。
對此,河南省消協建議,河南省相關部門和物業管理服務企業聚焦物業管理服務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以“三低一差”為著力點,通過不斷改善基礎服務水平,引導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提高業主的物業商品意識和物業維權理念,增強業主參與物業管理服務的積極性。精準施策、全力整改,逐步提升河南省物業管理服務品質。
樂居買房